首页   研究所概况  
新闻中心
 
科研项目与成果
 
国际法经典案例
 
热点问题和最新发展
 
国际法资料
 
中国国际法实践动态
热点问题和最新发展
  热点问题和最新发展
欧洲人权法庭裁决 不能终止维持法国植物人生命
发布时间:2014/6/26 已被浏览 1419

欧洲人权法庭昨天(6月25日)告诉法国,不能终止对植物人朗贝尔的生命维持;法国最高行政法庭本周二裁决,停止维持他生命的医疗措施。

朗贝尔现年38岁,住在法国东北部的兰斯市。自六年前车祸大脑受损后,他一直处于无知觉状态。

在停止还是延续朗贝尔生命的问题上,他的家人发生了严重分歧:他的治疗医生、妻子、侄子以及六个兄弟姐妹,都主张中断生命支撑,但是,他的父母亲和其他两个兄妹主张用医疗手段延续他的生命,并把此案提交到欧洲人权法庭。

欧洲人权法庭在给法国政府的信里说:“在法庭诉讼期间暂停执行判决,不能中止对他的营养和水分供应。”

朗贝尔的父母昨天表示,欧洲人权法庭的裁决让他们“最终松了口气”。他们的律师说:“法国行政法庭的判决让他母亲泪流满面。”

然而,兰斯医院姑息治疗部门负责人卡尔利格说:“最新裁决延长了朗贝尔的痛苦。”他说,欧洲人权法庭的裁定将强迫医院继续为这名患者提供他并不想要的治疗。

法国最高行政法庭是根据2005年的法律决定停止朗贝尔的生命维持,这项关于保持或撤除维持生命必须治疗的法律允许实行被动性的安乐死。

副庭长索韦说,“毫无疑问,这是50年来我们做过的最困难裁决。”法庭还说,这个裁决也符合朗贝尔的意愿,这名前精神护理师并不想以人工方式维持生命。

朗贝尔的妻子在聆听行政法庭的判决后告诉记者:“他以前说过,不希望用这种方式活着,这是我为尊重丈夫而斗争的重要和决定性的一步。”

朗贝尔的案子在法国国内也很有争议。

法国陪护与姑息治疗协会在行政法庭判决后说,病患拒绝治疗的意愿,与实施安乐死是不同的。反对安乐死协会表示,法国最高行政法院的决定,等同于强行安乐死。“难道医生可以对患者不管不顾吗?”

Copyright 2008-2011 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网站后台入口]
电话:(86)571-2800850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箱:sj@mail.zjg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