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莲,法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投资仲裁法。
教育经历: 1.1997年9月——2001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学习,获法学学士。 2.2002年9月——2005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 3.2005年10月——2008年7月,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学习,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2001年7月——2002年9月,河南省安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 2.2008年7月至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工作。
研究成果与所获奖励: (一)主要论文 1.《国际投资条约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研究》,载于《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7卷第1期,转载于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0年第11期; 2. 《中国双边投资条约若干重要条款研究》,载于《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3. 《国际仲裁实践的挑战与美国投资协定的晚近发展》,载于《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4. 《阿根廷经济危机后的“国际投资法律危机”研究——兼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载于《太平洋学报》(核心刊物)2006年第6期; 5.《阿根廷与国际投资仲裁》,载于陈安教授主编《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与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6.《国际投资条约中的投资定义》,载于陈安教授主编《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与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7.《WTO体制下的劳工标准问题及中国的应对措施》,载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二)出版著作、教材 1.《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与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合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新发展》(参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三)荣誉奖励: 《国际投资条约根本安全例外条款研究》,国际经济法学会200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