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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存款继承案
发布时间:2012/12/3 已被浏览 2741

南斯拉夫解体之后,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存有一笔资产(funds)在一家法国银行。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和波黑共和国均以前南斯拉夫继承国的身份在法国起诉,要求法国在继承国彼此达成分配此笔资产的协议之前,或在有约束力的国际仲裁协议作出对此笔资产的分配之前,应先冻结这笔资产。与此同时,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则以前南斯拉夫延续国(continuator)的身份、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则以前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化身”(emanation)的身份主张管辖和执行豁免。1997227日,巴黎上诉法院驳回了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和南斯拉夫国家银行的上述主张,同意对所涉资产予以冻结。针对巴黎上诉法院的判决,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和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向法国最高法院(Court of Cassation)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19991012日,法国最高法院民事一庭作出最终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此处仅介绍最高法院判决中涉及到国家继承的部分内容。

法国最高法院认为:

1)在确定一个国家(南斯拉夫)是否消失,以及其是否有“延续国”事项上,国际法并不能提供答案。法院有权根据国际社会对此所采取的立场来得出结论。法院据此认为,南斯拉夫已经消失,并因此而出现了非其继承国的新国家(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去审查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声称作为前南斯拉夫的“延续国”在外交关系上的“延续本质”;毋庸置疑的是,尽管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是一主权国家,但是,没有必要去探究其是否是前南斯拉夫的唯一继承国这一身份问题;

2)由于在南斯拉夫国家银行是否与前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具有同一身份问题上存有争议,就此而言,法院目前唯一能确定的事项为,作为前南斯拉夫及前南斯拉夫国家银行,其确定无疑地享有主权特权;但是,由于作为国家的前南斯拉夫已经消失,那么,作为前南斯拉夫和前南斯拉夫国家银行的资产(目前正存在法国银行),则不能享有相应的主权豁免与执行豁免;

3)在缺乏相应的国际条约的情形下,法院不会主动地去审查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自身是否有权从管辖与执行豁免中获益的问题。由于管辖与执行豁免并非绝对的规则,管辖与执行豁免应由那些试图主张的国家来援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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